揚州注冊公司跟個體工商戶有什么區別?
揚州注冊公司個體工商戶:對注冊資金實行申報制,沒有最低限額(即沒有注冊資本)。
揚州注冊公司基本要求:(1)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、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,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;(2)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項目相應的資金、經營場地、經營能力及業務技術。
揚州注冊公司有限(責任)公司:最低注冊資本3萬人民幣。
揚州注冊公司基本要求:(1)股東符合法定人數即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;(2)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: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需50萬元人民幣以上;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需3萬元人民幣以上;以商品零售為主的公司需3萬元人民幣以上;科技開發、咨詢、服務公司需10萬元人民幣以上;(3)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;(4)有公司名稱,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;(5)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
揚州注冊公司個體工商戶:在稅收方面實行包稅制度,每個月包稅為200元,可以開5000元銷售額的發票,超過5000元的部分按4%的銷售額交稅。
揚州注冊公司有限(責任)公司:在稅收方面實行開票交稅制度,每個月開多少金額的發票就要按所屬行業的稅率交稅(不同行業的具體稅率在本公司網站的疑問解答中有介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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